|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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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对台州市椒江万顺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一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五项及《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对行政处罚告知书进行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见附件,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台州市椒江万顺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台路政罚〔2025〕03324.pdf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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