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回财政奖补资金决定书送达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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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忆诺物流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11月3日对你单位作出收回财政奖补资金决定书(详见附件),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和申报材料注明的地址经营,且多次联系你单位预留联系人无果,通过各种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对收回财政奖补资金决定书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汪佳丽,联系方式:0576-88852327。 附件:20251028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收回财政奖补资金决定书(忆诺).pdf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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