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椒42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5-08-11 10:5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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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丁凌子、葛婉贞、沈薇薇、王荷玲等5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交通运输设备以旧换新工作》(椒42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能源出租车(网约车)保险费用过高问题

近年来,国内新能源乘用车发展迅速,新能源乘用车特别是新能源出租车(网约车)保费过高问题凸显,甚至出现拒保的现象,一定程度制约了新能源出租车(网约车)的更新换代和健康发展。我局会同台州金融监管分局召集市保险业协会、人保财险等主要保险公司、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市道协、市出租车汽车行业协会和网约车平台企业,多次沟通协调,积极破解新能源出租车等营运车辆“保险难、保费贵”问题。

(一)积极引导做好新能源车险保障服务。我局会同台州金融监管分局引导辖区内财险公司要高度重视新能源车险的保障工作,深刻认识新能源车险是绿色金融的组成部分,积极主动为新能源车提供保险服务,服务绿色经济发展。多次召开座谈会,督促大型财险公司发挥行业头雁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承保新能源车商业保险,满足消费者的保障需求。2024年共为25.94万辆车提供风险保障。

(二)引导建立高赔付车辆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建立高赔付车型“绿色窗口”承保机制。针对出租车、网约车、新能源货车、摩托车、拖拉机等车辆投保难问题,指导辖内财险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在全市设立36个高赔付车型承保“绿色窗口”,为车主提供承保便利,落实交强险“应保尽保”、商业险“愿保尽保”服务。同时,加强科技赋能,依托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开发上线营运车投保需求登记场景,持续完善“线上登记+线下扫码”双通道服务,提升车主满意度。自2024年9月“绿窗”机制运行以来,已解决4.68万台车车主的“燃眉之急”。上海保险交易所已上线“车险好投保”平台,目前已有32家大中型财险公司接入,主要为高赔付风险新能源汽车提供线上化的便利投保窗口,有效解决部分新能源车辆投保难问题。

(三)系统化解新能源车险高保费困局。一是要求辖内财险机构对于新能源车险的自主定价系数不得突破报备区间。针对不同类型的车辆在自主定价系数范围内合理定价,引导市场主体“明折明扣”,努力扩大降费让利空间。2024年,辖内新能源类型的家庭自用车、营业客车、非营业客车的自主定价系数分别低于封顶值0.24、0.16、0.33个百分点。二是指导辖内财险机构持续深化“保险+科技+服务”模式。如探索运用ADAS主动防御系统和智能监测设备,采取实时监测、远程预警等措施,对新能源车主开展高危路段提醒等“管家服务”服务,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风险隐患,降低事故出险率。三是指导辖内财险机构积极与车辆经销商、修理厂等合作。提高新能源车辆社会化维修能力,尽快突破车企维修“封闭生态圈”。新能源车主机厂普遍建立独立的售后维修服务网络,通过质保、技术等手段垄断售后维修服务,制约了新能源汽车市场化维修的健康发展。我局指导出租车企业和新能源汽车厂家开展车辆维修合作,市区通泰、友联等出租车企业联合取得吉利新能源车辆的授权维修资格,降低了车辆的维修费用。加快培养和选拔适应新能源汽车维修行业发展需求的高技术人才,建立台州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实习培训基地。四是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相关企业开展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培训,降低道路事故率。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探索多样化手段解决新能源出租车(网约车)车险供需两侧矛盾,更好服务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行业协会和保险机构加强宣传引导,多方努力解决新能源出租车(网约车)“保险难、保费贵”问题。

二、关于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问题

2023年、2024年国四老旧营运货车淘汰补贴由省补资金安排,仅对满足条件的提前报废车辆进行补贴,对于报废后新购营运货车不予补贴,补贴力度相对较小。

2024年7月份国务院出台政策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在交通运输领域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于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按比例承担,补贴力度较之前大幅提高,报废旧车并新购补贴最高可达14万元。2025年1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明确在落实2024年支持政策基础上,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扩大至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资金由中央、省、市县三级共同承担。2025年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后,全市各货运业户老旧货车报废更新积极性明显提高,截至6月18日,全市共受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212辆,平均每车补贴金额约6.3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国四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引导更多货运企业及时淘汰国三、国四车辆。

感谢您们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潘良波

联系电话:0576-88552329        邮  编:318000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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