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路1号建议答复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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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初代表: 您在台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城区全面实施公交车免费乘坐的建议》(第路1号)的建议收悉,经征询各会办单位意见和深入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电动自行车等日益普及,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后,公众出行习惯发生深刻变化,台州市区公交发展与全国其他城市一样,客运量下滑、补贴压力变大等矛盾逐渐显现。为有效破解困境,我市积极践行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理念,推动包括票价在内的公共交通政策改革创新,努力探索符合台州实际的发展路径。 一、关于公交优惠政策 一是基础票价较低。目前市区公交的票价基本按照城区线路2元一票制,跨区线路按照3元一票制,使用公交IC卡享受6折优惠,60至70周岁的老人可享受5折优惠,并执行“一小时免费换乘”政策,基础票价和优惠折扣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二是优惠群体较广。70周岁以上老人、持公交“爱心卡”乘客、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持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持“三属”优待证、全市公安民警、退伍军人、持“人才码”乘客等人群可免费乘坐市区公交;据统计,享受乘车优惠的人群占比已达到33%,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已充分体现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三是财政支持有力。市财政局根据《台州市区公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台政办函〔2022〕44号),每季度及时预拨公交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根据《台州市区公交运营成本规制办法》(台交〔2022〕174号),核算直接运营成本、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其他成本项;并进行公交发展专项资金的清算及拨付清算资金;各区主要按照运行线路的占比分摊公交发展专项资金。现行办法本质上与政府购买服务相同,均由财政资金来补助公交的运营,且近年来市、区两级财政承担市区公交运营补贴的压力逐年加重。 二、关于公共交通管理 我市将把公交优先通行理念进一步融入到交通管理中,让人民群众出行越来越便捷高效。一是按照“越堵越设”原则,在条件允许的路段设置公交专用道,并采取公交车辆专用路权、交通信号优先放行等措施,打造公交优先“走廊”,提升公交车辆通行效率。二是通过现场、非现场等手段严管严查占用公交专用路权违法行为,强化震慑力度,营造严管态势,确保公交车专用通道通行畅通、有序。三是推动提高公交车驾驶员待遇,保障驾驶员休息时间,减少疲劳驾驶等交通安全隐患。 三、关于公交出行宣传 长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绿色出行、公交出行宣传,致力于引导社会公众向绿色低碳出行方式转变,营造全社会关心公交、支持公交、选择公交出行的良好氛围。一方面,扎实开展常态化宣传,如市公交集团专门组建了宣传小组,与主流媒体开展合作,围绕线路营销,拍摄了形式新颖、接地气的线路宣传视频,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公交出行。另一方面,积极组织主题宣传,开展绿色出行、交通治堵等主题活动,举办“公交出行宣传周”“公交宣传进社区”“公交宣传进校园”“自行车骑乘活动”等活动。如去年9月,市交通运输、市公安局、市公交集团、台州畅行轨道等单位在台州市区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鼓励市民乘坐公交和轨道交通出行,并获得交通运输部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突出集体。 四、关于公交企业降本增效 一方面,鼓励企业开源,做好多元经营。市公交集团实施“两轮驱动”,培育盈利性项目反哺公交,持续优化提升公务用车、校车服务质量与市场化份额;积极谋划场站物业管理外拓业务,拓展汽配销售、汽车修理业务;拓展旅游大巴、货运业务等业务;谋划光伏储能、氢燃料电池、移动能源、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等新项目,努力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推动企业节流,降低经营成本。市公交集团完成黄岩头陀、宁溪等全部多票制14条线路票制改革,正式实行无人售票;公司内部实行机构改革,撤销分公司层级,实现了公司本部直管车队的两级扁平化管理;严控非驾驶员数量,非驾驶员人数(包含管理人员、修理工等)与驾驶员人数比仅为0.25,为全省最低;并实施科技换人专项行动,村村通无人售票模式达100%。 下阶段,我市将以“公交都市”创建为契机,聚焦市区公交降本增效,努力破解台州公交发展中长期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同时,视财政条件研究探索部分时段、部分线路免费乘坐,让人民群众出行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侯灵健 联系电话:0576—88552283 邮编:318000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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