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交通动态
【市执法队】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召开《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培训会
信息来源:市执法队 发布日期:2024-03-26 15:20 浏览次数: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3月25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组织召开《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会,对该条例进行深入解读。此次培训是对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动的重要举措,旨在提升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于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这一目标。

培训由案件监督科科长朱韶雷主持,他指出《条例》对标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要求,从市场管理、政务服务、要素支撑、数字赋能、创新支持、开放提升、人文生态、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全方位规范,为浙江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市执法队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并能在日常工作中予以贯彻落实。主讲人围绕《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特色亮点和关键条款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解读,特别是涉及执法方面的条文,从如何转变执法理念,如何为经营主体打造法治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行了讲解。  

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一直在助力民营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探索新方式,并取得良好效果。2023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益民企·交通运输法律服务日”活动。构建“123”工作模式,坚持把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作为交通行政执法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评价标准这一思路,做细“点单式”交通法律宣讲服务、常态化联系民营企业这两个举措,完善助企暖企走访、协作、疏梗三项机制,切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各队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举办各类交通开放日活动,同时深入辖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一对一”联企服务,帮助企业强化合规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全市共组织活动近80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走访企业97家、解答300多个法律问题,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制度,2023年全市累计实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1135件,做到了温暖执法。

2024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将以“执法提效年”活动为主题,落实“全周期增值化服务”理念,持续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发生属于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范围的违法事项,符合条件的,对当事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并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同时擦亮“法润民企·交通运输法律服务日”普法宣传品牌,积极开拓具有台州交通执法特色的网格化宣讲模式,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为切入点,切实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4年1月26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3月1日期施行。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