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 2022年中央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 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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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7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2022年中央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1—知》(浙财建〔2022〕12号)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现将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的补助资金下达给你区(单位),用于2021年度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补贴支出。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农村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和出租车油价补贴资金费改税部分800.47万元,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补贴资金涨价补贴部分2315.65万元(详见附件)。 二、本次下达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2年度与各区财政年终结算,各区收入列“1100227固定数额补助”科目,支出列“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预算科目。 三、各地收到资金后,应按照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发放,同时加强对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资金监管,确保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改革平稳推进,维护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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