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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非法营运六大危害
信息来源: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3-10-30 11:26 浏览次数:

“高速二队,数字打非治违系统提示有一辆预警车辆即将进入你辖区,根据以往的活动轨迹研判,该车辆极有可能在神仙居出口下高速,请立即布控。”10月27日上午,依托“数字打非治违”系统,台州市交通运输高速行政执法二队在高速神仙居出口处,成功布控1辆治违库车辆。这是台州“数字打非”系统向“打非治违”拓展后的一个具体应用场景。

今年以来国家相关部委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在此背景下,我市承担了全省“数字打非”向“打非治违”拓展的试点任务,针对包车申报线路与实际不符、包车无趟次牌、营运证逾期、年审逾期、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过期、有卡口无GPS等违规经营行为设置研判规则,建立统一治违库,并对接全市普通国省道非现治超车道数据,监测范围进一步拓展。目前,我市共利用系统立案查处非法违规营运大客车27辆,在探索数智赋能治理大客车非法违规营运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全行业提供了“台州方案”。

一、非法营运有哪些危害:

1、人身安全无保障。

非法营运车辆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测,有些甚至是报废车加以改装,完全达不到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系数低。其次,其驾驶员未经从业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驾驶营运车辆的基本素质。再加上为了经济利益,超速、超员、超载及违反交通法规现象普遍,安全隐患极大,人身安全无保障。

2、合法权益无保障。

因“黑车”未办理承运人责任险,缺乏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驾驶员为逃避交通执法人员稽查,精神高度紧张,加之在驾车过程中随时拨打、接听电话进行“约客”,注意力不集中,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害。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难以得到经济赔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3、影响城市形象。

不少非法营运车辆为了能拉到客人,往往在车站、医院、酒店、广场、学校、公交停靠站点等地随意占道停放、结伙成堆、强拉强载、宰客卖客、揽客甩客,严重损害城市文明形象。

4、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非法营运车辆具有很大的危害性,特别是“黑车”频频违法。为降低营运成本,经常超速行驶、超座搭乘、随意占道停放、随意掉头、闯红灯、争道抢行,严重扰乱交通运输秩序。

5、影响行业安全稳定。

非法营运车辆扰乱客运市场正常经营秩序,非法抢夺市场份额,对合法经营者造成极大冲击,是行业稳定的重大隐患。

6、极易引发社会问题。

因为共同的利益关系,一些不法车主纠集在一起相互“拉客”“买客”“卖客”,形成团伙、帮派,划分“势力范围”,甚至受黑恶势力操纵,排挤其他客运车辆及逃避检查,经常与乘客发生冲突,甚至是暴力抗法。

二、处罚依据

2023年8月2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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