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运营奖补资金的公示 | ||||||||||||||||||||||||||||||||
|
||||||||||||||||||||||||||||||||
根据《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新能源车辆运营奖补管理办法》(台交〔2021〕111号)文件要求,经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审定,现将通过审查的企业及奖补金额公示如下:
具体奖补明细见附件。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绿配办反映(联系电话:88852327)。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期自2022年8月3日起至8月9日止。
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