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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航事务中心减租信息公开晾晒(8月5日)
信息来源: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2-08-24 10:51 浏览次数:

据浙国资产权〔2022〕19号、台财资发〔2022〕8号、台财资发〔2022〕12号等文件要求,落实房租减免政策。

4月24日,向承租人作服务业纾困政策告知,并进行情况了解和沟通。6月23日,召集实际经营户,解读市财政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最新政策,由承租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租期和房租分反比例,对减免额度进行一一审核确认,与承租人签定了减免协议,协议明确了各经营户减免额及减免办法。

以经营户实际分摊房租为基准计算减免基数;全年满租的减免期3个月,非全年满租的按租期比例减免;以协议形式明确减租从未支付房租中扣减;减租落实到所有经营户;本次减租惠及经营户7家,减免总额2554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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