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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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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 建设地点:台州市临海市、黄岩区、温岭市 建设内容:项目起于临海南互通处,路线沿既有高速公路线位,终于台温两地交界大溪岭隧道隧道洞中,途径临海市、黄岩区、温岭市三个县市区。路线设计起终点桩号为K42+000至K82+951.511(均以左线计),路线全长40.152公里。全线设特大桥16609.5m/5座、大桥4299.49m/11座、中、小桥299m/16座,隧道隧道6座;设枢纽互通2处(水洋枢纽、大溪枢纽),一般互通5处(临海南互通、台州互通、南城互通、院桥互通、温岭西互通),设服务区1处(与院桥互通合建),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和十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100Km/h、120Km/h。 同步建设2条连接线,分别位于南城互通和院桥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南城连接线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23.5m;院桥连接线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24.5m。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主要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灵江、永宁江、永丰河、秀岭水库(含西溪水库)、南中泾、太湖水库大溪河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包括方山省级森林公园、大溪国家森林公园、方山-长屿硐天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黄岩区秀岭水库(含西溪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温岭市太湖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温岭市方山-南嵩岩景区自然景观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主要环境空气及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沿线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桥梁、隧道、道路等施工以及施工车辆运输,其中开挖机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是最主要的。本工程沿线敏感点相对较为集中,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根据预测结果各敏感点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现象,需采取一定的声环境防护措施,进一步减轻其声环境影响。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以扬尘污染为主,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既有路面拆除、隧道开挖、道路施工扬尘及车辆行驶二次扬尘,对近距离敏感点,施工扬尘将产生一定影响。路面铺浇沥青时会有少量的沥青烟气。但这些大气环境影响只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就会消失。 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NOx、CO等,影响区域局限在道路两侧。随着油品质量及汽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汽车尾气排放将大大降低,公路对沿线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逐步减小。 3.水环境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道路、桥梁、隧道施工生产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对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清运处理,对水环境影响不大。桥梁钻孔过程中产生的钻渣和泥浆通过管道流入泥浆池和沉淀池,使钻渣和泥浆得以分离,分离出来的泥浆循环利用,钻渣泥浆在沉淀池初步固化后外运处置,不排入附近水体。 运营期污水主要为交通管理设施生活污水和路面径流,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回用,路面径流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工程涉及秀岭水库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设施及路面径流收集设施,将废水导出饮用水源保护区之外。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若不妥善处置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建筑垃圾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交通附属设施用房生活垃圾和道路养护时收集的路面垃圾,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路面垃圾由养护工人收集后弃至指定垃圾收集点。 5.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占地、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将会对工程施工期项目区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工程施工期扰动水域,会影响流域水生态。工程沿线涉及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施工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面积,在生态敏感区内不设置施工场地,同时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降低对敏感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做好临时隔声围护,如确需夜间连续作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居民。 运营期主要通过采用隔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减轻声环境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施工物料堆放远离河道水体,设置排水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清运处理,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实现雨污分流,做好路面养护,交通附属设施用房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回用。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等工作。合理设置物料堆场等施工场地位置,尽可能远离沿线敏感点。 运营期道路养护单位做好道路养护工作,加强路面清扫、洒水工作,有效抑制路面扬尘。交通管理用房使用清洁能源,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4.固体废弃物防护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弃渣等按照相关规定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妥善处理。 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道路养护垃圾由养护人员带走弃至指定垃圾收集点。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施工占地,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教育,防止对工程范围外生态的人为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施工废水回用;做好噪声防治工作。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台州市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台州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台州高速路网,改善当地出行条件,促进沿线区域的经济发展。工程建成运营对声、大气、地表水等环境要素将产生有所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其环境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间(10个工作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蒋工,0576-88552253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323号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王工,0571-87998916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3号楼 环保审批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可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s://www.zjshjkj.com/)进行公开查阅。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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