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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2-01-24 15:55 浏览次数:



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的关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努力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具体如下:

一、推进交通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抓制度、重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局党组学习、周一学习夜、青年干部大讲堂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设立“5+N”执法学堂。制定习语指路、时政要闻、法言法语、清风语录、连线破难等模块化学习方案,不定期组织执法实务培训、法律法规解读等专题集中培训,并充分用好学习强国、台州交通官微等各类线上资源进行常态学习,引导执法人员讲政治、守廉洁,不越底线红线,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积极配合省、市立法工作。我局对要求反馈的立法草案均及时转达各相关单位、处室,对涉及事项的法规征求意见稿,经认真讨论后反馈修改意见。今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建议将《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和《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条例》列为2022年度立法计划初次审议项目。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今年共制定印发3件规范性文件。组织了“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条款”和“涉及与新行政处罚法不符”等多次专项清理,没有需要废止的条款或文件,无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明显不当)的情况。严格落实政府合同管理制度。组织相关处室及法律顾问等力量,对政府合同进行内容审核及合法性审查。今年截止到目前共审查合同75份,提出修改建议200余条,较好地保证了政府部门合同的合法有效。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按照省厅、市政府“三项制度”工作部署与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目前无未落实三项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努力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今年,有4件重大决策均按程序进行。

三是扎实开展交通法治专项宣传工作。编制年度法治宣传教育任务清单,积极组织以“法润交通·共筑幸福路”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交通大讲堂”、“安全生产月”、执法现场普法宣传等形式,加强安全生产、运政、路政、交通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开展了以“学党史、当先锋、护公路、优服务”为主题的“路政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设置咨询台21处,为群众答疑解惑209个,增进了执法人员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增强了群众和货运从业人员的爱路护路意识。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和法治宣传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在交通局网站开辟以案释法专栏,通过官网、官微发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二)抓队伍、强素质,交通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实抓能力提升,推动队伍执法办案水平。开展全市执法能力大比武,全市共15支队伍,132人参加,内容涉及线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公路与运输现场技能比武、行政案卷评查、现场知识竞答、队列会操等五个项目,既发现执法人才,又提高整支队伍的精气神和凝聚力。积极组织参加全省执法能力大比武,我市获得团体奖项5项,个人奖项3项,其中我市袁玲强获得十佳执法能手,全市总体成绩较去年有较大提升。

二是抓好执法人员管理,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动态管理,严格执法证件管理,目前,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执法人员持证率100%。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骨干人员培训,邀请律师及优秀法制工作干部进行新法解析、案例剖析等讲座,开展座谈交流、案卷讲评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全市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共计开展25次法治学习讲堂、7次参与诉讼案件旁听、58次执法培训, 141次2930人次岗位练兵活动。

三是落实“四基四化”建设任务。根据省厅站所规范化建设要求,制定6大工作机制,83项制度建设(包含省定51项制度和9项职责),其中创新建立了工作督察制度、案件回访制度、交通执法监督员制度等29项“内外结合”的执法监督体系。积极开展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温岭大溪中队基层站所已通过省级基层站所试点验收,达到市级规范化基层站所标准22个。

四是组织实施各项整治行动,营造安全高效道路通行环境。2021年,全市共立案5712件,结案5397件,结案率94.48%。开展非法营运“打黑联合战”、超限超载“双百歼灭战”、路域环境“八无保卫战”、“好的行动”(行动开展至今,出租车行业共立案129起,处罚金额90.33万元。)等专项性行动,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可控、平稳有序。客运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打击无证营运、站外揽客、驻点经营等乱象,深入“黑车”窝点,堵住“黑车”源头,并利用科技手段,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车辆,实现精准打击。截至目前,立案查处客运违法案件692起,处罚金额136.5万元,并对温岭至阜阳、路桥至贵州德江等两条客运班线进行注销。我队旅游包车的问题类信息被省委办录用并转报中办;“七个一律”的疫情防控举措被浙江新闻、中国蓝、浙江在线等多家主流媒体报道,阅读量超25万。货运专项整治方面,强化货运源头综合治理和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夜间、凌晨、午间等易发时段以及违法多发路段的查纠力度,形成强烈震慑。截至目前,全市超限超载立案1367起,其中“百吨王”56起;新增非现车道40条,完成省定目标数(36条)的111%;全市普通公路超限率3.94%,高速公路超限率0.014%。危货集中整治方面,深入开展“雷霆整治”“执法周周查”“春雷行动”等,全力打击企业安全管理不落实、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并推动椒江运输公司危货运输到期后不予许可工作,尽最大努力防范危货运输事故发生。路域环境专项治理方面,全面实施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环境集中整治,利用无人机和路域环境巡查系统,排查违法设施、标志标牌等突出问题,建立任务清单、跟踪销号、常态管控等机制,确保路域环境整洁有序。

(三)抓监督、严纪律,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一是全面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召开动员部署会,下发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并设四个工作专班。全市共收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态近千条;梳理问题清单67条(省报部8条),整改完成67条,整改率达100%;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23条;开展督查43次,刊登简报9期,印发督查通报17份。全市共计组织33次“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推行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对客运经营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依法依规实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共办理49个案件。

二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开展内部监督。通过综合监管、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三种方式重点督查“三项制度”落实等7方面工作内容,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开展台州市交通运输春季行政执法监督“啄木鸟”行动和专项案卷评查工作,通过网查、自查、互查等方式,对全市处罚案卷质量、执法规范化等方面开展执法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开展社会监督,制定案件回访制度,通过随机抽取、上门回访、问卷回访(与台州市邮政公司联合制作明信片3000份)、电话回访、网络回访等形式开展不定期抽查和专项调查,重点回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情况、依法办案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11月以来,累计电话回访25人,问卷回访40余人,收到意见建议3条。开展行风监督,全市共聘请4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新闻媒体记者、执业律师、行业协会人员等组建了台州市交通执法监督员队伍,开展基层站所开放日、执法体验周活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执法风纪监督。开展层级监督,制定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赋码溯源工作制度,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市本级直属队、高速各队执法工作开展监督。主要通过设置8种启动调查条件和7种免责情形,对超过相应指标的各队赋予“黄橙红”执法效能码,并采取不同层级的调查形式予以跟进落实。

(四)抓改革、促创新,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制更加完善

一是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工作。自去年10月份开始,我局“一队两中心”已成人员转隶并到岗,有序开展相应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要求,对于省、市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政策征求意见,积极参与讨论反馈意见,以及参加上级组织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座谈会等。明确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根据要求规范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水平。

二是强化科技赋能,先行开发、试点、应用一批数字化系统。开展非法营运“靶向打击”。该系统列入省级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清单,共接入全省高速卡口2020个、高速收费站点卡口423个,地方卡口5838个,通过全域布控、分级管控、联动防控等“三控”举措,精准打击问题车辆,共排查无营运证黄牌大客车637辆,列入抓捕库90辆,目前已抓捕并立案查处15辆。此项工作得到高兴夫副省长批示肯定,并在全省道路客运“数字打非”工作现场交流推进会上做试点情况汇报。开发路域安全巡查协同系统,利用人工智能AI图像识别、大数据分析,做到路域环境巡查全覆盖、流程全跟踪、责任全闭环。继续抓好无人机、布控球等科技化装备,精准定位违法网约车,共立案查处48起,形成极大震慑。

三是全面强化数字化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目前,全市执法人员库共有执法人员1148名,掌上执法开通率100%(考核指标100%),掌上执法激活率100%(考核指标100%)。监管对象库有监管对象10842个。认领的领域内行政检查子项494项,已配置检查表单的领域内行政检查项494,监管事项入驻率100%(考核指标100%)。研究制定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细则,今年,全市共设置双随机抽查任务223个,任务完成率100%。其中,部门联合检查任务51个,跨部门监管率22.86%,超额完成考核指标(考核指标15%),应用信用规则率97.71%,事件处置率100%。

(五)抓科技,放管服,实现政务服务质效提升

一是数字赋能,推动行政审批刚性审批。围绕数字化改革总体要求,查找交通政务服务的痛点和盲点,努力寻找用数字化改革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的方法和途径,开发了从业人员资格证信用秒批数字化项目。通过对运政系统进行数字化改造,接入台州个人信用“和合分”,并通过和公安交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打通数据壁垒,将本地驾驶员背景审查由人工审核改为刚性的数据库自动比对核查。并将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转化成平台程序,对业务审批进行“刚性管理”,自动比对个人身份信息、驾驶证信息、行驶证信息和车辆保险等信息,比对无误自动出电子证照,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实现从“有情的人脑管理”向“无情的电脑管理”转变,实现了阳光审批。

二是落实各项制度,不断提升审批标准化建设水平。我局交通政务服务所有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阳光作业、规范管理”的受办分离运行模式,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确保办事群众看得到、能监督,实现审批服务公开化。并持续开展事项、环节、材料、时限“四减”工作,巩固提升简政放权成果,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流程,统一办事条件、办事材料,不断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标准化建设水平。通过全国首创的道路运输证件数字化改革,实现道路运输审批事项申请到出证全流程网上办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严格监控审批流程,实现不见面审批,我市网办掌办率继续保持在93%以上。

三是聚焦群众需求,大力推广电子证照。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建设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启用电子证照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全省交通运输启用电子证照的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做好我市道路运输领域电子证照全面推广应用工作,在前期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道路运输证件电子化应用的基础上,按照新发证照一步到位、存量证照逐步过渡的原则,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对于新申请或者申请换发道路运输证照的,原则上直接制发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证照,全面推广应用8类道路运输领域电子证照。主动靠前,把服务网点建设成为宣传、引导群众企业进行电子证照申领的平台,让前后台工作人员成为“引导员”,同时明确责任人,切实履行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管理的主体责任,并逐步提高后台数据的准确性,确保证照信息与审批业务信息一致,实现数据全面准确、不缺不漏,有效完整。目前,我市交通运输类电子证照已实现常态化应用,电子证照启用率使用率居全省第一,有效的方便了交通企业和从业人员。

(六)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纷呈

一是多项工作受到省市级表彰肯定。

1.高兴夫副省长在《台州市“靶向打非”提升客运安全治理效能》上批示推广应用。

2.省交通运输厅发文由台州承担省交通数智执法平台2.0执法“联动办”开发工作。

3.省交通运输厅发文由台州承担非法营运车辆智慧查控(数字打非)试点工作。

4.省交通运输厅公布台州市路桥区为浙江省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示范区。

5.舒幼民工作室被评为省级、市级社会大普法第三批“六优”培育行动优秀普法工作室。

二是全年实现零复议零诉讼败诉案件。

今年以来,我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培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积极预防和化解行业风险,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本级实现全年无诉讼案件、无复议败诉案件。

三是行政处罚决定全面实行法制审核。

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实行法制审核制度。其他一般程序处罚案件推行法制审核。为了使交通行政处罚案件更加规范,我局率先在全市实现所有一般程序的处罚案件,在作出决定之前,也要进行法制审核。有效地保证了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证据合法,减少败诉风险。

四是行政合同管理制度化。

严格落实《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按照行政合同审批流程,没有法规部门没有签署合法性审核意见前,领导不予签字,办公室不予盖章。这项制度执行以来,今年局机关所有75个合同,均经过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核,有效规避了违约、廉政等风险。

五是执法信息化试点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我局继续深化路桥全域开展公路非现场治超工作试点,有效应用信息化的手段,来解决超限超载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强化事中事后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从2018年9月试点启动以来,通过“科技+信用”模式共办结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795起,收缴罚款610.32万元,今年涉及信用治超立案数284,收缴罚没金额166.02万元,从2019年10月至今已有3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试点以来,凡有非现场执法系统安装使用的路段,严重超限车辆数量出现大幅下降,由试点前的日均一百多辆下降到日均五辆以内,有力地保护了公路桥梁的安全,缓解执法人员力量不足带来的监管不到位问题。目前,路桥区治超非现场执法已被省交通运输厅下文确定为全省非现治超示范区。

二、2021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由于本轮改革,基本上是把原来的事业单位人员一分为二,一半从事执法,一半从事管理。导致最终一线执法人员与实际工作不匹配现象,比较严重。编制锁定期未解除,且明年还面临个别老同志退休,短期内仍不能解决人员紧缺的问题。加之,市域S1铁路即将上线运行,轨道交通相关的专业人才储备为零,填补业务盲区和人才漏洞是当前亟需破解的燃眉之急。

(二)执法人员工作量大保障差。为保持对交通领域违法行为的有效打击,往往采取打破作息惯例,实施错时执法的方式,战线长、时间长、强度大。同时,在执法过程中,部分群众不理解,不配合取证,给执法带来很大的难度。如今年“雷霆行动”期间,执法人员不分昼夜,集中整治,开展大规模夜间整治行动,经常持续至凌晨,工作量较大。

(三)防疫形势依然严峻。截至12月底,全国新增确诊病例不断,其中距离台州最近的宁波市也反复发生疫情,防疫形势愈发紧张,这给我们配合做好交通运输防疫工作,切断外防输入渠道带来挑战,再加上我们在打击非法营运、治理超限超载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中不可避免地与人民群众有所接触,加大了执法人员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在履职尽责中最大程度保障自身安全也是当前必须严格确保的一项重点工作。

三、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汇报,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督导。根据市政府及省厅法治工作年度工作要点,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原则,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印发《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台交〔2021〕61号),将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处室、单位,并落实《台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评办法》,将建设法治政府考核纳入2021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和机关处室主要工作任务年度目标考核。

(三)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多次听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汇报,听取关于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汇报。贯彻落实《台州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台州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试行)》,传达《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委市委有关法治以及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会议精神。研究交通法治工作会商制度,研究确定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清单,研究法治轨道上解决现代大道设计变更等相关问题。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支持执法部门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全年市本级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五)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作用,2021年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共参与合同审查、重大事项研究等法律事务55项。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六)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全年未发生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事件。

(七)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公务员政治理论和学法用法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多次召开党内法规以及法律法规学习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并进行学习体会交流、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月集体研讨交流。

(八)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教育培训,努力提升执法人员、行业从业者及服务对象的法制水平。通过广场宣传、展板巡回展示、法治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法润交通·共筑幸福路”法治宣传活动。舒幼民工作室同时被评为省级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优秀工作室;

(九)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年均书面向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2021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结合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实施《台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考试培训管理办法》。全面换发综合行政执法证件,保持应持证人员持证率达100%。探索建立执法人员岗位退出机制。以绩效为导向建立交通运输行业执法人员“五年轮训”制。构建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培训体系,以市、县两级为重点分层开展培训。全面改革执法培训方式,以提高执法队伍执法能力为导向,突出实操应用,改革培训课程设置,改进培训及考核方式,建立培训师资库。

(二)推进行政执法监管模式转变。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总结推广非现场执法工作经验,不断提高非现场执法案件比例。持续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及“浙政钉·掌上执法”APP应用工作,动态维护监管事项及实施清单,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推进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我市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调整抽查计划,完成年度“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探索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三)配合省、市做好立法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积极组织开展省厅、市政府立法项目意见征求,调研论证。积极配合省厅、市政府开展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总结,为省厅、市政府建立立法后评估长效机制作出努力。全面清理现有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改革提供支撑,同时建立并实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备案审查和发布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服务,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实施细则和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通过综合监管、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组织案卷评查、网上实时检查、交叉检查和明查暗访,确保取得实效。

(五)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明确的条件、步骤、顺序、方式和期限等要求,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执法公示程序,拓宽执法公示渠道,统一基层站所政务公开栏式样。规范执法过程中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和记录归档,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严格法制审核,着重把好程序关,积极推进简易程序外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做到“一案一卷一审”,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进一步明确案件集体审议的范围和形式,推进依法决策。

(六)加强站所标准化建设。调整优化基层站所布局,加强资源整合,继续深化“五小工程”建设,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加强行政执法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内务管理。按要求落实执法执勤用车、装备配备标准,增加对执法场所、车、装备等方面的投入,保障执法工作需要。单兵及车载执法记录装备配备率达到100%,办事大厅、询问调查室24小时监控设备配置率达到100%。推进站所文化建设。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执法过程中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法润交通·共筑幸福路”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在执法工作中同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决策部署及依法出台的各类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措施的宣传解读。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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