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许可、征询意见公示202102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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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以下客运许可事项予以公示(见附表)。 对公示的许可事项,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客运科反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至2021年2月26日止)。联系地址:台州市白云山南路323号台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客运科,邮编:318000,联系电话:88550172,传真:88550172。 事项1 公司名称:台州市陆上运输有限公司 申请内容:省际包车标志牌号浙包 03699车牌号浙J58130到期经营权重新配置 许可事项:省际包车经营期限延续 拟办理意见:同意省际包车标志牌号浙包 03699车牌号浙J58130到期经营权重新配置,其他不变。 事项2 公司名称:台州市陆上运输有限公司 申请内容:省际包车标志牌号浙包 03698车牌号浙J72617到期经营权重新配置 许可事项:省际包车经营期限延续 拟办理意见:同意省际包车标志牌号浙包 03698车牌号浙J72617到期经营权重新配置,其他不变。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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