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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1-01-15 11:16 浏览次数:

2020年,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在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较好地完成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全年接到行政许可申请共35228件,按期完成35228件,其中准予许可34197件,不予许可590件,不予受理441件。行政许可申请件数与2019年同比增加31270件,增幅790%,主要原因为今年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审批量激增,数据上差距比较大。

全年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085件,罚没款1021.1万元。行政处罚案件数与2019年同比减少3865件,降幅64.96%,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案件量减少,二是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的换发具有周期性,办件量减少。

全部2085件行政处罚案件均没有涉嫌犯罪,处罚结果均已按要求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示。其中,应上报重大处罚决定备案180件,实际上报备案180件,报备率100%。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实现全年无诉讼、复议败诉案件。

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省、市“三项制度”工作部署与要求,我局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建立年报制度,按要求公开、报送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二是落实《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试行)》,明确文字、音像等执法全过程记录方式和执法案卷制作方式,保障执法文书规范和案卷完整齐全;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依托处罚系统,严格执行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提升案卷整体质量。目前,重大执法决定均经本单位或授权单位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实行网上备案。

(二)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各项工作。根据《台州市交通运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实施细则》要求的规定的“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等内容,我市年初研究制定了《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台交办〔2020〕3号),共对客运、货运、维修、驾培、出租车、交通工程质监6个子行业开展双随机抽查,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并已全部完成抽查和结果公示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根据《台州市交通运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实施细则》要求的规定的“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等内容,我市年初研究制定了《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台交办〔2020〕3号),共对客运、货运、维修、驾培、出租车、交通工程质监6个子行业开展双随机抽查,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并已全部完成抽查和结果公示工作。三是应用监管平台组织实施执法监管工作。检查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合理整合同一对象涉及的抽查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依法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检查。今年,全市共设置双随机抽查任务202个,共检查764户次,已全部完成检查并公示结果,任务完成率100%(考核指标100%)。其中,部门联合检查任务27个,跨部门监管率13.36%(考核指标≥5%),应用信用规则率74.48%(考核指标≥50%),事件处置率100%(考核指标100%)。

(三)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活动,维护秩序与安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全年组织开展“护航春运”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危险品运输整治“雷霆行动”、租赁客车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认真开展超限超载车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注重现场联合执法与非现场治理相结合,积极查处违法超限车辆,取得良好成效。

三、行政许可、处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仍需提高。在案卷评查中发现,部分处罚案卷细节上仍有不足,存在着瑕疵,且证据收集相对单一,偏重调查询问,其他种类证据资料收集不够。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规范要求,案卷要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美观化、电子化。

2.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还需提高。特别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后,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从原先的单领域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原先的知识结构满足不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要求。

四、相关工作建议及对策

(一)不断转变行业监管理念。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推行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创新,借助综合监管平台的比对分析,对行业安全隐患、异常事件进行预警,打破传统的通过执法人员“扫马路”式巡查,降低执法人员工作强度和压力,将有限的执法力量投放到重点区域和环节,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结合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实施《台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考试培训管理办法》。全面换发综合行政执法证件,保持应持证人员持证率达100%。探索建立执法人员岗位退出机制。以绩效为导向建立交通运输行业执法人员“五年轮训”制。构建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培训体系,以市、县两级为重点分层开展培训。全面改革执法培训方式,以提高执法队伍执法能力为导向,突出实操应用,改革培训课程设置,改进培训及考核方式,建立培训师资库。

(三)推进行政执法监管模式转变。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总结推广非现场执法工作经验,不断提高非现场执法案件比例。持续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及“浙政钉·掌上执法”APP应用工作,动态维护监管事项及实施清单,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推进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我市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调整抽查计划,完成年度“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探索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附件:

附件1.行政许可年度统计报表       2.行政处罚案件年度统计报表.docx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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