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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台州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全市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0-03-11 15:1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现将《台州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全市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1日


台州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全市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三服务”活动,创新服务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交通行政审批事项全市通办(以下简称“全市通办”) 。现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全市通办”是指申请人可以不受办事事项辖区限制,选择就近到行政服务中心交通政务服务窗口和“交保连通”政务服务窗口进行办理,或通过网上平台办理的全新服务模式。打破属地办理的限制,由传统的固定地点转变为由申请人根据便利、自愿原则任意选择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实现申请人交通办事“就近办理”。

二、实施区域

全市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交通政务服务窗口和已开展延伸服务的“交保连通”政务服务窗口。

三、受理范围

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归档的所有道路运输办事事项。

四、工作流程

(一)窗口申报

1.申请人自由选择到各交通政务服务窗口提出办事申请,申请材料符合“八统一”要求的,受理窗口进行预受理。

2.受理窗口将申请材料进行电子化录入,通过审批系统流转至对应地区负责审批的窗口,负责审批的窗口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正式受理。

3.负责审批的窗口在承诺时限内按照“八统一”要求完成审批流程。

4.申请人可在线领取电子证照,如需纸质证照的由负责审批的窗口通过邮寄送达。

(二)网上申报

1.申请人通过浙里办APP内“台州掌上交通”专栏或浙江政务网进行网上办事申请,申请材料符合“八统一”要求的,由负责审批的窗口直接进行受理。

2.负责审批的窗口在承诺时限内按照“八统一”要求完成审批流程。

3.申请人可在线领取电子证照,如需纸质证照的由负责审批的窗口通过邮寄送达。

五、归档规则

按照“谁审批,谁存档”的原则,做好相关业务档案归档工作。

六、工作安排

(一)开发试点阶段(2月)

开发应用“全市通办”账号管理系统,为实现“全省通办”及“长三角通办”打基础,做探索。

(二)全面推进阶段(3月)

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全市通办”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

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对前期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调整工作部署,全面巩固提升。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开展“全市通办”工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工作落地。

(二)加强领导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经办人员,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政策、法律、改革推进等情况加强工作联系对接。

(三)稳妥推进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务必加强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八统一”操作规程,实时进行业务办理质量检查,严守信息安全保密底线。同时还要加强与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开展宣传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全市通办”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新媒体有计划地开展宣传,切实提高知晓率和受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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