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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台州交通 发布日期:2020-01-17 09:19 浏览次数:

2019年,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在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较好地完成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全年接到行政许可申请共3958件,按期完成3958件,其中准予许可3940件,不予许可9件,不予受理9件。

全年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5950件,罚没款1605.8万元。行政处罚案件数与2018年同比增加3009件,增幅97.7%,主要原因为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推进高速公路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清单管理的指导意见》(浙交[2019]108号)文件要求,我市开展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超限非现场执法案件数量激增。

全部5950件行政处罚案件均没有涉嫌犯罪,处罚结果均已按要求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示。其中,应上报重大处罚决定备案300件,实际上报备案300件,报备率100%。

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省、市“三项制度”工作部署与要求,我局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一是制定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建立年报制度,按要求公开、报送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二是编制《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试行)》,明确文字、音像等执法全过程记录方式和执法案卷制作方式,保障执法文书规范和案卷完整齐全;三是出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绘制审核流程图,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并依托处罚系统,严格执行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提升案卷整体质量。

(二)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各项工作。根据省、市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各执法单位分管领导和法制、信息技术工作骨干,成立“浙政钉·掌上执法”工作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内容与职责,责任到人。同时,通过多种途径组织“掌上执法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培训。目前,已开通激活用户193个,“双随机”执法人员37人,培训195人,账号开通率激活率均达100%。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的通知》(台交办〔2019〕69号),明确工作目标与时间要求,建立通报机制,按照市“互联网+监管”工作阶段性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并通报,要求立即整改。二是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结合我市交通实际,认领编制《台州市交通运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事项内容、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方式、抽查主题、抽查依据等方面内容,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梳理全市执法人员及检查对象,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更新调整两库信息。目前“两库”中,全市交通共有有效检查对象4119个,有效执法人员348名,执法人员人均执法2以上率100%。在国家监管平台以及浙江省“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根据省厅认领的监管事项,结合台州交通实际,梳理认领台州市监管事项,并按要求录入检查实施清单。已认领监管事项19大项,69小项,编制录入检查实施清单18项。三是应用监管平台组织实施执法监管工作。根据《台州市交通运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实施细则》要求,制定抽查实施计划、设置抽查任务,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合理整合同一对象涉及的抽查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依法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检查,已全满完成全年抽查计划任务,并公示结果。今年全市交通共制定双随机计划31个,计划任务93个,设置临时任务42个,开展专项检查任务86项,即时检查1095次,共检查对象2355家(其中掌上执法2314家),抽查事项21项,覆盖率100%。共收到“双告知”有效推送2513条,认领2513条,认领率100%。

(三)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活动,维护秩序与安全。一是道路运输市场,全年组织开展“护航春运”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租赁客车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9538人次,执法车辆4884辆次,检查企业3105家,检查车辆39879辆次。二是认真做好超限超载车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注重现场联合执法与非现场治理相结合,期间共检测车辆1788辆,查处违法超限车辆1236辆,卸载货物1.29万吨。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公路超限治理非现场执法点位建设前期投入资金较大,部分县(市、区)无法落实治超经费和土地,加上获批后招投标程序较为复杂、建设周期长等特点,与公路超限治理工作紧迫性相比存在滞后现象,不利于治超工作的开展和对路产路权、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

2.监管平台融合所有职能部门,结构较为复杂,无法实现根据各市、县因部门职责设置不一致等实际情况灵活配置。监管平台在统计、管理模块中存在数据不准确、不实用的问题,有些概念和统计口径模糊,有待进一步梳理改进。另外,交通执法对象复杂、多样,例如对公路不特定路段巡查和对不特定车辆进行检查等执法场景尚无法在监管平台上实现。


附件: 1.行政许可年度统计报表

2.行政处罚案件年度统计报表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7日


2019年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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