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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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在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努力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交通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未造成严重社会后果并被问责;二是组织班子开展学法活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重大决策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内容。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及党委会,听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全面推进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三是根据市政府及省厅法治工作年度工作要点,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原则,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将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处室、单位,并纳入主要工作任务年度目标考核;四是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年均书面向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流程再造和协同推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和“办得快”“办得好”纵深发展,争当领跑者。一是全国首创“交保连通”新模式,实现群众“就近办”“全城通办”;二是实现群众全流程“移动办”。开发“台州掌上交通”系统,实现全流程“移动办”。全市1万多家道路运输企业、3万多辆营运车辆和7万多名从业人员从中受益;三是实现办证“零跑腿”。群众和企业在线办理并申领数字化电子证件,让数据互联代替群众跑腿;四是实现群众“刷脸办事”。通过手机支付宝扫脸验证即可办理所有交通行政审批业务,实现证明资料的最简化;五是实现全面电子化归档。实现了道路运输事项行政审批档案全流程电子化归档,全面取消纸质材料。今年全市共按期完成3966件行政许可。 (三)深化简政放权工作。一是全面下放行政审批权力。今年下放巡游出租车行政审批权限,在给予地方更多自主性的同时也方便了企业办事;二是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和4.5吨及以下普货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不再强制要求参加综合性能检测、技术等级评定、达标车辆实车核查和年审,减轻货运物流企业负担;三是行政许可改为备案。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变更为备案,降低了行业准入条件,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四是进行“两证合一”。将原有的网约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合并为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后统一使用电子证件,完全取消放纸质证件,驾驶员领取新证后可同时从事网约出租车和巡游出租车工作,降低了入行门槛扩大了就业范围;五是整合客运班车和包车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统一为“道路客运”,不再区分班车、包车(省市县),进一步减少营运车辆因经营范围和类别的调整而增加的证件换发手续,为今后进一步促进班车包车融合发展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 认真完成“对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政策文件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条款”、“涉及机构改革”等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对14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仔细梳理; 严格按规定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督促相关业务处室,按照规范性文件制订规范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全年无制定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 认真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对《台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开展后评估,对《办法》施行后我市公交总体规划、用地建设、营运管理、营运秩序、营运安全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进行了客观全面的评估。 (五)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及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台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试行)》,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明确了决策前调研、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公示、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努力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到目前,未发生因此而造成有负面影响的情形。 制定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组织相关处室及法律顾问等力量,对合同进行内容审核及合法性审查。今年共审查合同20份,按期梳理并上报年度生效合同和机关合同管理工作情况。 (六)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省、市“三项制度”工作部署与要求,我局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一是制定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建立年报制度,按要求公开、报送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二是编制《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试行)》,明确文字、音像等执法全过程记录方式和执法案卷制作方式,保障执法文书规范和案卷完整齐全;三是出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绘制审核流程图,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并依托处罚系统,严格执行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提升案卷整体质量。目前,重大执法决定均经本单位或授权单位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实行网上备案。 (七)抓好执法人员管理,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积极参加省厅局行政执法培训,加强动态管理,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做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期间执法证件申领、清理工作,共新补办执法证件102本,目前,局机关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工作人员22人,持证22人,持有执法证件率100%,局属执法单位持证率100%。 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骨干人员培训,邀请律师及优秀法制工作干部进行新法解析、案例剖析等讲座,开展座谈交流、案卷讲评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各行业管理机构也通过“大讲堂”的形式邀请专家开展讲座,努力提升执法队法律伍素养和执法能力。面向基层一线开展法治服务活动,通过座谈会、宣贯会、赴基层一线现场调查研究、指导答疑等方式,对法律法规开展宣贯答疑,指导帮助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全面推行“浙政钉·掌上执法”工作,挖掘优秀典型弘扬执法正能量。 (八)落实“四基四化”建设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基层执法站所“四基四化”建设,参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参考指南》要求,细化“四基四化”建设工作方案,开展基层执法站所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全市路政、运政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提高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整体形象和水平。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行全省行政执法系统和“掌上执法”系统应用,实现行政处罚缴款可在线支付全覆盖。 (九)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制定全市交通系统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编制行政执法监督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重点督查“三项制度”落实等7方面工作内容,通过综合监管、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三种方式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检查,通过自查、互查、督查和案卷集中评查等方式,对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进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 (十)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诉讼相关工作。一是按照台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准确告知复议机关;二是建立舆情监测周报机制,排查可能引发矛盾的苗头和隐患,并及时应对;三是积极参加行政应诉,近年来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局均由局领导出庭应诉;四是落实专人,按要求通过浙江省行政复议信息管理平台和司法部统计系统及时报送数据。 (十一)扎实开展交通法治专项宣传及以案释法工作。 编制年度法治宣传教育任务清单,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平安新春 法治同行”活动、《宪法修正案》活动、“全民学宪法 奋进新时代”活动、“讲好宪法故事”法治文创作品征集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广场法治宣传活动。“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交通与法同行”活动等主题宣传活动,参加年度优秀法治宣传教育项目评比。不断丰富法治宣传载体,一是摄制的《路与使命》微视频,参加第三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获评全国优秀;二是在交通局网站开辟以案释法专栏,定期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今年已发布10余篇;三是印制发放交通法治部门建设文件汇编200本。 (十二)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活动,维护秩序与安全。全年组织开展“护航春运”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租赁客车专项整治行动、超限超载车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稳有序。今年全市共办结5950件行政处罚案件,处罚金额1605.8万元。 (十三)全面完成“互联网+监管”推广应用工作任务。 目前,已开通激活用户193个,“双随机”执法人员37人,培训195人,账号开通率激活率均达100%。 梳理全市执法人员及检查对象,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更新调整两库信息。目前“两库”中,全市交通共有有效检查对象4119个,有效执法人员362名,执法人员人均执法2以上率100%。 在国家监管平台以及浙江省“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根据省厅认领的监管事项,结合台州交通实际,梳理认领台州市监管事项,并按要求录入检查实施清单。已认领监管事项19大项,69小项,编制录入检查实施清单18项。 我市年初研究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计划,共对客运、货运、维修、驾培、出租车5个子行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并已全部完成抽查和结果公示工作。今年全市交通共制定双随机计划31个,计划任务93个,设置临时任务29个,开展专项检查任务86项,即时检查1038次,共检查对象1705家,抽查事项21项,覆盖率100%。共收到“双告知”有效推送2444条,认领2444条,认领率100%。 二、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一是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由于编制受限,十年来,全市交通系统新进执法力量十分有限,人员老化现象严重,以三门县交通系统为例,从事一线执法人员共144人,其中在编112人,辅助执法人员32人。这些编制数量,近十几年来几乎没有变化。其他县市基本情况基本类似。再加上“路、站、运”五位一体、同步发展,全市交通基础设施,无论从业人员、营运车辆、道路里程,均成几十倍的增加,交通执法范围扩大、难度大、工作量大,因此,目前,交通执法人员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人员构成上,都不能满足交通运输行业有效监管的需求。 二是执法调查取证难。现行的法规规章没有授予交通执法人员行政强制手段,使得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碰到一些违法运输经营者刁蛮耍赖、逃冲卡点,甚至还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和威胁等暴力抗法时,往往力不从心,而且部分乘客不愿配合调查取证工作,严重制约了交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2020年工作思路 (一)打造交通系统法治制度体系。 1.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高度融合。 2.制订完善法制审核、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公示等系列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容错机制。 (二)建设高素质交通执法队伍 1.严格执法资格准入管理,应持证人员持证率达100%。 2.加强执法辅助管理,建立健全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 3.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业绩评价,探索建立执法队伍评价奖惩机制。 4.加强执法业务骨干培养,三年内培养百名执法办案骨干能手。 5.配强法制工作力量,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的5%。 6.建立市、县两级执法培训师资库。分层分类实施执法人员“五年轮训”制,轮训学时不少于60课时依托重点站所建立实操培训基地,多方式提升培训质量。轮训比例达到100%,转岗培训率100%。 (三)构建高效的执法监督机制 1.定期分级开展执法案卷质量评查评析,选典型树范例,查问题补短板。 2.开展“以案说法”,汇编执法典型案例。 3.组织开展对口督导。 4.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第三方评估机制。 5.组织明查暗访,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落实。 (四)提升执法标准化水平 1.事项标准化。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 2.站所标准化。加强行政执法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内务管理。推进站所文化建设。 3.文书标准化。督促各执法单位运用全省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明确制作要求及范本。实现电子处罚全覆盖。 (五)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1.严格合法性审核。做到“一案一卷一审”。 2.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过程中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和记录归档,制定实施执法行为准则,规范现场执法行为。 3.促进文明执法。统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基层站所标识,;统一行政执法服装,规范着装。坚决杜绝“吃拿卡要”。 (六)提升执法智慧化水平 1.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应用“掌上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活动。 2.全面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3.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在路桥区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示范区建设,以点带面全面推广非现场执法,健全非现场执法制度。 4.探索行政处罚零口供办案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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